湖北省2019年度生態環境係統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
來源 :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作者 :NaYa 發布時間 :2019-04-17
日前 ,湖北印發《湖北省2019年度生態環境係統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 。全文如下 :
鄂環辦〔2019〕18號
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湖北省2019年度生態環境
係統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 、州 、直管市 、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 ;廳內相關處室(單位) :
為打贏藍天保衛戰 ,切實推動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我廳組織編製了《湖北省2019年度生態環境係統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 ,現印發給你們 ,請遵照執行 ,並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一 、確保完成時限目標任務 。請各地對照《湖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18-2020年)》(鄂政發〔2018〕44號)有關要求 ,對2019年底前需完成的有關時限目標任務全麵梳理 、全力推進 。其中 ,對於生態環境係統職責範圍內的重點任務 ,應實施清單化管理 ,倒排工期 ,強力推進 ;對於需協調其他部門的重點任務 ,應及時跟蹤工作進展 ,實時督辦提醒 ,確保按期按質完成 。
二 、強化日常動態調度分析 。2019年我廳將繼續開展大氣汙染防治重點任務調度工作 ,主要以搜集匯總分析調度表的形式進行 。調度表分為工作任務調度表和項目調度表兩部分 ,均為每兩月填報一次(每雙月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報送 ,具體表樣和填報要求以電子表格的形式另行通知) 。各地應對本轄區重點工作任務和重點項目進展情況動態跟蹤 ,按照規範要求及時填報有關進度信息 ,真實客觀的反映實際工作成效 。
三 、完善大氣聯動響應機製 。各地應建立大氣環境管理 、環境監測 、環境執法等共同參與的大氣聯動響應機製 ,建立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職責 ,實時應對環境空氣質量變化情況 ,及時分析原因 ,及早安排部署 ,積極整改到位 。
四 、加大現場巡查督辦力度 。各地應在完善汙染源排放清單的基礎上 ,立足於本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 ,全麵梳理打贏藍天保衛戰需實施的重點減排項目和管控措施 ,形成重點項目庫 ,建立健全跟蹤督辦機製 ,加大現場巡查力度 ,確保各項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
附件 :湖北省2019年度生態環境係統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9年4月9日
附件:
湖北省2019年度生態環境係統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 ,全麵落實《湖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18-2020年)》 ,按照2019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有關要求 ,指導各地紮實做好2019年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
一 、工作目標
全省各地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力爭實現17個重點城市PM2.5累計濃度均值不高於47微克/立方米 ,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9.1% 。全省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7.0%和15.7% 。
二 、工作任務
(一)穩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1.推動落後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 ,大力推進落後產能淘汰 ,穩步推進化解鋼鐵 、煤炭過剩產能 ,積極穩妥化解煤電過剩產能,穩步推進沿江化工企業“關 、改 、搬、轉”工作 。
2.積極開展“散亂汙”摸底及綜合治理 。2019年6月底前 ,各市州完成摸底調查 ,建立管理台賬 ,編製完成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強化“散亂汙”企業整治監管 ,實行拉網式排查 ,實施分類處置 。
3.積極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全省新建燃煤火電機組全部執行超低排放標準 。積極推進燃煤小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 ,武漢 、襄陽 、宜昌等地2019年底前完成 。2019年度前循環流化床鍋爐機組實現超低排放 ,W型火焰鍋爐機組煙粉塵 、二氧化硫達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積極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全流程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 。
4.深入開展重點行業提標升級改造 。推動重點城市重點行業實施特別排放限值 ,嚴格執行《關於部分重點城市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省環保廳公告2018年第2號) ,提前謀劃實施達標治理工程 ,加快推進焦化行業脫硫脫硝工程建設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積極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 。按照管理名錄要求完成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 。
5.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 。落實《湖北省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製訂出台工業塗裝和包裝印刷行業地方標準 ,加快推進石化 、化工 、醫藥、包裝印刷和工業塗裝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完成加油站 、儲油庫 、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 。
6.積極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 。完成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摸底調查 ,建立健全轄區企業無組織排放整治清單,製定無組織排放治理實施方案 ,加快鋼鐵 、建材 、有色 、火電 、焦化 、鑄造等行業和燃煤鍋爐等物料(含廢渣)運輸 、裝卸 、儲存 、轉移與輸送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 。
7.強化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治理。根據《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名錄(2018年)》 ,落實企業履行源頭風險管理責任 ,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係 ,根據國家統一要求 ,督促企業開展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排放監測 。
(二)切實推動能源結構優化
1.推動重點地區煤炭消費總量控製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重點地區煤炭消費總量控製 ,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 。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商品煤質量監管和散煤銷售監管 ,強化煤炭消費管控 ,推廣使用潔淨煤 。
2.優化調整高汙染燃料禁燃區 。對照生態環境部《高汙染燃料目錄》 ,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 、能源消費結構和經濟承受能力 ,因地製宜選擇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組合類別 ,督促落實相關管控要求 。各市州城市2019年底前完成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優化調整 。
3.開展燃煤鍋爐專項整治 。開展燃煤鍋爐淘汰回頭看 ,堅決打擊已淘汰鍋爐死灰複燃行為 。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積極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 、經營性爐灶 、儲糧烘幹設備等燃煤設施 ,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積極推進在用燃煤鍋爐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在線監測設施建設 ,堅持“以氣定改”原則穩步推進“煤改氣” 。
(三)開展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
1.加強柴油車環保達標監管 。製定印發《湖北省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 。嚴厲打擊生產進口銷售不達標車輛 、不按規定公開機動車環保信息 ,以及尾氣檢驗機構弄虛作假 、屏蔽和篡改車載診斷係統等違法行為 。強化老舊柴油車 、燃氣車等高排放車輛監管 ,推進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製維護製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 ,積極推進貨運車輛“三檢合一” 。
2.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力度 。加強對新生產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 ,重點查驗汙染控製裝置和環保信息公開情況 ,實現重點車型全覆蓋 。加快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統一編碼登記 ,重點管控區域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製區劃定 ,嚴格執法監管 。
3.配合開展油品整治專項行動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麵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實現車用柴油 、普通柴油 、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 。推動有關部門大力開展黑加油站點 、流動加油罐車 、假劣尿素專項整治行動 ,堅決清除 、徹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車) 。
4.加強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建設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移動源排放監控體係 ,啟動武漢 、襄陽 、宜昌 、十堰 、荊州等地柴油貨車汙染治理環境監管試點 ,推動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 、運輸通道建設遙測點位 、工程機械安裝排放監控係統 ,積極推進建設移動源環境監管平台 。加強基層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提高監管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 。研究製定湖北省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登記和排放標誌管理辦法 。建設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 ,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 ,2019年底前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係統平台 。
(四)督促強化麵源汙染管控
1.嚴格管控違規露天焚燒 。禁止秸稈露天焚燒 ,健全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責任長效機製 ,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 、分級分區負責 、巡查監管 、應急管理 、實時監測 、綜合執法等製度 ,適時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建成區違規露天焚燒管控工作 。
2.督促落實揚塵管控措施 。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各類工地做到工地周邊圍擋 、物料堆放覆蓋 、土方開挖濕法作業 、路麵硬化、出入車輛清洗 、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 。配合有關部門積極落實港口作業揚塵管控要求 。
3.督促推進餐飲油煙汙染整治 。配合有關部門嚴格餐廚油煙和無油煙淨化設施露天燒烤的監督管理 ,積極推進油煙淨化設施建設 。到2019年底 ,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公共機構食堂 、3個灶頭以上的飲食服務經營場所須安裝油煙淨化設施。
(五)積極應對重汙染天氣
1.切實提高預測預報能力 。強化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能力建設 ,2019年底前 ,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能力 ,力爭形成10-15天區域潛勢預報能力 。加強與環境監測總站和氣象部門的會商 ,提高重汙染天氣預報準確度 ,及時發布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各城市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相應的提升預測預報能力 。
2.修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按照《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預警和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管理辦法》(鄂政辦發〔2019〕16號)要求 ,修訂完善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強化區域應急聯動 ,細化應急減排清單 ,明確不同響應級別下應急減排企業清單和責任部門 ,配套製定具體的應急響應操作方案 。各市州城市於2019年6月底前完成 。
3.積極組織重汙染天氣應對 。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範圍重汙染天氣時 ,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各相關城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 。建立相應的重汙染天氣應對巡查和考評機製 ,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加強動態調度 ,按照臨時管控清單和減排清單督促落實限排和管控措施 。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水泥行業錯峰生產要求 。
(六)做好軍運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
1.積極推進源解析和源清單編製 。按照技術規範積極推進大氣汙染排放源清單編製工作 ,武漢及其周邊城市大氣源排放清單於2019年5月底前完成 ,重要大氣傳輸通道城市於2019年8月底前完成 ,其他市州城市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立足本地環境空氣質量特點 ,積極開展PM2.5和O3來源解析 ,有條件的地區應繼續深入開展精細化源解析工作 ,為精準治霾提供技術支撐 。
2.做實做細管控措施 。圍繞軍運會空氣質量保障需求 ,立足於本地源排放清單成果 ,對本地排放源進行全麵梳理 ,充分考慮氣象風向因素和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細化會期管控措施和項目清單 ,並提前做好相關溝通協調工作 。
3.開展大氣汙染區域聯防聯控 。編製《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環境質量保障聯防聯控總體方案》 ,構建組織保障體係 ,開展區域聯防聯控 ,做好軍運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的統籌協調和調度 。武漢市及其他管控區範圍內各城市於2019年5月底前編製完成各地軍運會環境質量保障細化方案 ,按照統一要求落實相應的管控措施 。
(七)提升大氣環境管理能力
1.優化完善環境監測網絡 。開展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例行監測及排名 。完善區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和運維工作 ,並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 。推動國家級新區 、高新區 、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 。推動襄陽 、宜昌大氣複合汙染自動監測站建設 。實現全省大氣複合汙染自動監測站統一運維 。
2.強化重點汙染源自動監控體係建設。將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 、化工 、包裝印刷 、工業塗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汙單位名錄 ,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 ,落實自行監測要求 。
3.積極推進臭氧汙染應對研究和實踐 。在武漢市 、孝感市 、鄂州市 、黃岡市開展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例行監測以及武漢市PM2.5組分監測 。圍繞夏季臭氧汙染 ,開展臭氧敏感性及管控分區研究 ,積極跟蹤分析臭氧汙染形勢 ,因地製宜研究推進相關應對措施 。
(八)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1.開展大氣汙染防治法規政策宣貫和調研 。認真做好《湖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宣貫工作 ,開展宣講培訓 ,組織製定部門責任清單 ,指導各地依法依規開展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配合做好省政協“打贏荊楚藍天保衛戰”專題協商調研工作 ,積極研究推進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有效措施 。
2.做好環境噪聲管理工作 。組織編製湖北省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報告 ,指導和督促縣級以上城市完成聲功能區劃定和優化調整 ,完善噪聲投訴辦理機製 。
三 、保障措施
(一)強化考核獎懲 。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提交組織部門運用考核結果 ,將藍天保衛戰實施情況納入汙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範疇 ,將縣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納入縣域經濟考核 。按照《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開展生態補償工作 ,將大氣汙染減排情況作為省級汙染減排專項資金考評的重要依據 。
(二)強化信息公開 。每月公布地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公布縣域環境空氣質量 、同比改善幅度相對最差和相對最好的縣(市 、區)名單 。及時發布重汙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 。督促涉氣排放企業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
(三)強化動態調度 。繼續實行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工作動態調度製度 ,定期收集填報分析重點工作進展 ,實行清單化和項目化管理 。建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日常值守和響應機製 ,針對環境空氣質量指標數據突變的站點 ,及時查找原因做好應對 。強化重汙染天氣應對的統籌和調度 。
(四)強化督查督辦 。將大氣汙染防治作為生態環境督察的重要內容 。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進度滯後的地區實施預警 ,綜合運用約談 、駐點督辦等措施 。繼續開展大氣汙染防治第三方核查 ,聘請專業機構對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開展現場抽查 。
(五)強化科技支撐 。研究推進武漢城市圈大氣汙染聯防聯控技術集成與應用示範項目 。推進家具製造行業、有機化工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以及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汙染物等排放標準研究 。積極探索大型工業園區大氣監控預警體係及深度減排計劃 。積極開展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