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VOCs減排控製行業發展評述和2019年發展展望
來源 : 中國環保產業協會 作者 :NaYa 發布時間 :2019-02-19
一
、2018年行業評述
1、主要政策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十條
,2013-2017)於2017年完滿收官
。2018年
,在《“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礎上
,國家和地方相繼發布了一係列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的政策
、標準和管理製度文件
,VOCs治理管理框架體係基本建立並繼續完善
。
2018年7月國務院發布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簡稱三年行動計劃
,國發〔2018〕22號)
,確定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長三角地區
、汾渭平原等區域(以下稱重點區域)為重點
,持續開展大氣汙染防治行動
,組織實施VOCs專項整治
,著力補齊VOCs汙染防治短板
。抓緊製訂石化
、化工
、工業塗裝
、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環節綜合整治方案
,編製VOCs治理技術指南
,指導地方有效開展相關工作
,並提出重點區域VOCs全麵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等要求
。
2018年是三年行動計劃的開局之年
,目前為止大部分地區相繼出台了省市級行動計劃
,其中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是中心工作之一
。上海
、廣東
、四川
、湖南
、湖北
、浙江等省市針對揮發性有機物的汙染防治工作專門出台了行動實施方案
。同時
,各地以應對秋冬季重汙染為抓手
,製定了攻堅行動計劃,科學製訂應急減排和錯峰生產等措施
,加強區域聯防聯控
,嚴格禁止“一刀切”
,在石油
、化工
、汽車
、家具
、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按照“分業施策
、一行一策”的原則
,管理朝著更精細化的方向發展
。
在標準規範製訂方麵
,多項重點行業大氣汙染排放標準的製修訂工作持續推進
。VOCs的無組織排放標準
、塗料油墨及膠黏劑
、醫藥工業
、農藥工業
、惡臭汙染物
、飲食業油煙
、皮革製品和製鞋工業
、鑄造工業
、活性炭工業
、電子工業等汙染排放國家標準已經基本完成了製修訂工作
,部分標準有望近期發布實施
;山東
、福建等地相繼發布了一批與VOCs排放有關的地方排放標準
。另外《汙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編製導則》的出台對於我國重點行業汙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的編製提供了有力支撐
。煉焦工業
、農藥製造工業
、汽車製造業
、人造板製造業
、家具製造工業
、印刷工業
、塗料油墨工業等汙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正在抓緊製訂中
。
在監管製度方麵
,《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2018年正式實施
,《排汙許可管理條例草案》
、新版《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已經開始公開征求意見
,以“按證排汙
、持證排汙”為原則的這一基礎性汙染源管理製度框架基本確立
。2020年前VOCs重點排放行業將推行排汙權許可證製度
,VOCs排放企業將建立VOCs自行監測
、台賬記錄和定期報告的體係
,這從基礎上推動我國VOCs治理進入精細化管理階段
。《2018年重點地區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方案》和《關於加強固定汙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的通知》從建立統一的監測體係和VOCs治理效果評估機製的角度
,促使VOCs汙染控製行業實現閉環管理
,以建立完善的管理框架
。年底生態環境部也發布了《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0-2018 ) 》
、《固定汙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3-2018)》
、《 環境空氣和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組分便攜式傅裏葉紅外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1-2018 ) 》
、《 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
、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2-2018 ) 》 等多項配套的監測標準
。
《環境保護稅法》及《環境保護稅法實施細則》出台
,並於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開啟了VOCs汙染物排放從收費到征稅的轉變
。稅法規定了苯
、甲苯
、甲醛
、酚類等19種揮發性有機物為應稅汙染物
,並明確了汙染當量核算標準和具體適用稅額
,隨著對VOCs治理認識和管控水平的提高
,環保稅將發揮更大的作用
。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同時要求嚴格管理
,對治理效果差
、技術服務能力弱
、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以及運維機構
,與相關部門實行聯合懲戒
。各級環保部門已將VOCs排放重點汙染源納入日常監管
,結合環保專項行動
,保持嚴厲打擊違法排汙行為的高壓態勢
。2018年6月份
,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了新一輪的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
,涉及VOCs排放的企業是督察重點之一
。通過開展強化督查
,實現環保壓力層層傳導
,並通過一係列措施
,如按日連續處罰
、查封扣押
、限產停產
、移送行政拘留
、甚至刑事責任追究等手段或方式,規範VOCs治理工作
,積極推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發展
。
2
、產業發展
VOCs的排放所涉及的行業眾多
,量大麵廣
。VOCs的減排和汙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產業結構調整
、清潔生產水平提升
、末端治理設施建設
、排放檢測
、監測和監管能力的提升等諸多方麵
。本年度多個省市區根據相應的VOCs綜合治理規劃和相關的整治方案
,公布了涉VOCs排汙企業治理名單
,VOCs治理行業已經成為當前階段我國大氣汙染治理的重點之一
,VOCs治理產業有了較快的發展
。同時在行業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如治理設施的安全問題
,技術濫用問題
,低價中標問題等
,需要切實加強行業自律
,共同促進該行業的良性發展
。
3
、熱點技術
VOCs的減排途徑包括源頭減排
、過程減排和末端減排三個方麵
。
在源頭替代方麵
,無溶劑
、水性及低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
,如水性塗料
、油墨
、膠粘劑
,低VOCs含量
、低毒性清洗劑等的研發和使用是促進行業VOCs減排的熱點技術
,對VOCs減排潛力巨大
,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和應用
。
在過程減排方麵
,主要是加強過程管理,開發和提升清潔生產技術水平,減少和杜絕跑冒滴漏
,強化廢氣的收集
。其中泄漏檢測與修複(LDAR)
、廢氣收集是眾多行業VOCs減排的重點
,也是實施VOCs末端治理的前提
。
VOCs末端治理技術體係非常複雜
。經過近年來的實踐
,傳統的治理技術
,包括吸附技術
、焚燒技術
、催化燃燒技術和生物淨化技術依然是目前VOCs治理的主流技術
。其中
,活性炭/活性炭纖維吸附回收技術
、分子篩轉輪吸附濃縮技術
、蓄熱焚燒技術(RTO)和蓄熱式催化燃燒技術(RCO)的應用最為廣泛
,生物淨化技術得到了較快的發展和應用
。
為克服單一技術的局限性
,一般采用針對不同工藝條件的多技術耦合工藝
,如吸附濃縮+催化燃燒技術
、吸附濃縮+高溫焚燒技術
、吸附濃縮+吸收技術
、低溫等離子體+吸收技術等
。單一活性炭吸附技術
、低溫等離子體技術
、光催化技術和光解技術等在低濃度VOCs及除臭領域具有一定的優勢
,但也存在較多的問題
,適用範圍受到限製
,近年來受到政策麵的影響也較大
。任何技術均有嚴格的適用條件
,應充分重視各類技術的精細化應用
。
二
、2019年發展展望
伴隨著我國大氣汙染管理體係的逐漸完善,VOCs的減排與控製行業的發展方興未艾
。在前幾年的工作基礎上
,2019年VOCs的治理工作將逐步走入精細化
、持續化
、規範化的發展軌道
。
通過源頭替代
,從根本上減少含VOCs原輔材料的使用量是VOCs減排的根本途徑
,減排潛力巨大
。在VOCs排放量最大的塗裝
、印刷
、膠粘
、清洗等工藝過程
,需要大力推動水性及環保型的塗料
、油墨
、膠粘劑和清洗劑的使用
。
加強過程控製和無組織排放控製
,在石化和化工等行業全麵推廣應用LDAR(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
,泄漏檢測與修複)技術
,依然是行業VOCs減排的重點
。提升清潔生產技術水平
,采用密閉生產技術
,提高廢氣收集效率
,減少無組織逸散
,強化末端治理是塗裝
、印刷
、化工
、製藥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的發展方向
。
末端治理方麵將從前幾年的無序發展朝著精細化治理方向發展
。針對石油化工
、包裝印刷
、表麵塗裝等重點行業逐步完善最佳可行治理技術指南體係
,有針對性的進行VOCs治理
,提高治理效果
;對於吸附(濃縮)技術
、蓄熱焚燒技術(RTO)
、蓄熱式催化燃燒技術(RCO)
、生物技術等主流治理技術
,將逐步完善其產品標準和技術性能要求
,提升總體技術水平
;針對低溫等離子體
、光催化
、光氧化等治理技術
,在提升技術水平的前提下將逐步明確其適用條件
,限製其使用範圍
。